关于解除埇桥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居住地

按照安徽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埇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于年2月1日起,对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小区6栋、三八街道汇金广场1号楼、胜利路小区7号楼、西关街道凤凰假日1栋、汴河街道马梨园村前瓦组、小庙组、时村镇陈村东组、鞋城管委会星光公寓B区全面实行禁止出行的封闭管理。现上述居住地禁止出行已满14天,达到解除条件。经研究,自年2月15日起,解除上述居住地禁止出行要求。为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以上居住地所在小区(村)仍需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

特此通告。

宿州市埇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15日

来源:宿州埇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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