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三地公布4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北
据吉林省卫健委通报,7月24日0-24时,经吉林省对大连相关疫情地区返吉人员开展主动筛查,发现4例无症状感染者,已对其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员全部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这4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已公布。
1、四平市梨树县2例
年7月24日,经四平市疾控中心检测和市、县医疗救治临床诊断专家组确认,续某、李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医院隔离治疗。为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现将续某、李某的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续某的行程轨迹
续某,女,39周岁,梨树县人,现住梨树县榆树台镇潘家村六组。其具体行程轨迹如下:
年7月16日7时左右,离开大连市某公司宿舍,乘坐轻轨于8时30分到达大连火车站,在人工窗口购买车票。14时30分,乘K次列车(11车67座)从大连到四平,16日22时04分到达四平火车站。当晚住宿在四平市铁西区站前吉祥招待所二楼室。
7月17日5时退房离开招待所,步行到四平市客运站。6时10分,乘坐车牌号吉C四平至八屋的客车(2号座位),7时左右在榆树台镇下。在榆树台镇一百货附近王丫水果店购物,又到丰源综合商店购物。8时左右由其丈夫驾电瓶车接回家,当天其余时间未外出。
7月18日9时,续某领女儿乘一辆出租电瓶车,9时10分左右到榆树台镇内,去邮局自助取款机取钱。10时40分母女到成信鞋城购物,10时55分到大理过桥米线就餐,12时左右到榆树台镇文希艺术培训中心安排女儿学习英语和数学。12时30分后,续某由其丈夫驾电瓶车接回家,到家后未外出。
7月19日至7月20日,在家未外出。
7月21日上午8时,续某与其二嫂孙某一同去大榆树村4队老盖家看鸡仔。9时续某乘丈夫电瓶车,到榆树台镇步行街圆通快递站点,取件后返回家中。16时左右,与丈夫和二嫂孙某到老盖家购买鸡仔。17时左右,续某称身体不适,其丈夫联系了村医修某至家中给续某静点。
7月22日未外出。17点左右,再次联系村医修某至家中静点。
7月23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5时由救护车接至梨树镇兴旺酒店集中隔离点。
李某的行程轨迹
李某,女,12周岁,梨树县人,现住梨树县榆树台镇潘家村六组,系17日大连返乡续某的女儿。其具体行程轨迹如下:
7月17日,居家未外出。
7月18日9时,李某同母亲乘一辆出租电瓶车,9时10分左右到榆树台镇内,去邮局自助取款机取钱。10时40分同母亲到成信鞋城购物,10时55分到大理过桥米线就餐,后到榆树台镇文希艺术培训中心学习(12时30分-15时30分)。15时30分,与同学霍某一起乘魏某电瓶车,返回榆树台镇潘家村6组,到霍某家写作业,16时返回家中。
7月19日至7月22日,李某每天12时30分至15时30分到榆树台镇文希艺术培训中心学习,由电瓶车司机魏某接送。
7月23日,居家管控未外出。
7月24日,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15时左右,由救护车医院救治。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两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的广大群众,立即向当地村屯、社区或者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拨打“”电话,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2、伊通满族自治县1例
7月24日0-24时,伊通满族自治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经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酸检测及医疗专家组诊断,钟某某为输入性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已送往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留观隔离治疗。为提高全县人民防范意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现将钟某某的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钟某某,女,51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现住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山河村,为首例大连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与大连市首例确诊病例同在大连某进口水产品加工企业打工)。其具体行程轨迹如下:
7月17日13时从大连市甘井子区工作宿舍乘出租车(车号未记)前往大连市金州火车站,购票后在候车大厅休息,18时19分乘坐K次(12车厢93号座)开往由大连至通化的火车。
7月18日凌晨2时40分左右在辽源市火车站下车,由等候的女儿、女婿开车接至辽源市三元火锅店就餐,饭后前往女儿家休息,约5时左右独自乘出租车(车号未记)前往辽源市客运站,约5时30分到达辽源市客运站并在站内候车,6时25分乘坐辽源-小孤山的客运班车于8时左右在辽源市甲山镇下车,由等候的丈夫骑摩托车接回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山河村家中。当晚19时左右,与丈夫、妹夫乘私家车前医院门诊看望生病的儿子;20时许乘坐出租车去其子同学处为其子取书,后医院;20时30分与其子前往伊通镇街内健晟星期天火锅店吃饭,约22时二人步行前往伊通镇宜佳旅店住宿。
7月19日早乘坐5时30分客运班车(伊通-山河),到山河村下车后步行返回家中。上午7时左右与丈夫骑摩托前往小孤山镇先锋村某家,后返回自己家中;下午14时,在本村一农户家中与村民打麻将娱乐。
7月20日在本村一农户家中与村民打麻将娱乐。
7月21日与丈夫骑摩托前往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所取款机取钱,后在小孤山街道街东购买钢材、水泥、石棉瓦等建材雇车送回家中。此后前往小孤山街道黑马手机卖场兑换红包,又在街道南门一家店铺购买了三双拖鞋,在路边摊购买香瓜后返回自己家中。
7月22日在本村一农户家中与村民打麻将娱乐。
7月23日11时左右由车从家中接送至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接受集中医学隔离。
3、长春市1例
7月25日长春市通报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该无症状感染者于7月19日自大连返回,当日返回途中于13时30分从九台其塔木镇乘坐吉林市客运班车(吉BC)至莽卡乡家中。7月21日至22日曾到吉林市探亲和办事,现将其吉林市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7月21日,6时30分至8时30分,从九台莽卡乡乘坐客运班车(吉BB)在昌邑区交警大队路站桩(哈达湾造纸厂附近)下车,步行到达昌邑区吉荣二区亲属家。9时30分,乘出租车(吉BT)到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解放北路2号江山帝景2楼)办事,10时15分乘出租车(吉BT)返回昌邑区吉荣二区。
7月22日,5时30分至6时10分,步行至卢瓦尔小镇附近早市购买蔬菜、水果。8时30分在昌邑区交警大队客车站点乘坐客运班车(吉BC)返回九台莽卡乡。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及时主动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综合梨树发布LSFB双辽发布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杨萌
流程编辑:孙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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